爱心小院感动河北 模式或可复制
农村重度残疾孩子常遭拒收
王勇,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已被聘为“爱心小院”委托律师。之前,他因代理药家鑫、李昌奎两案被害方而被人熟知。
两年前看到“爱心小院”的报道后,王勇也默默加入了志愿者的行列,“帮忙可能不多,每个冬天过来给孩子们送煤,要不农村里的冬天很难熬。”
对于“爱心小院”目前的状况,王勇表示满意,同时他也将目光放在了小院之外的农村残疾儿童身上。“这39个孩子是幸运的,有了高淑珍等人的照顾,他们享受到了受教育权,但是还有很多残疾孩子并没有这么幸运。”他说。
据了解,“爱心小院”里部分残疾孩子曾被家长送去过一些特教学校,但大多被拒收。
而“爱心小院”的建立,最初也是因为高淑珍的儿子残疾,没有学校愿意接收。
一位脑瘫孩子的家长说,她曾经把孩子送到过两家特教机构,但都被拒之门外。“特教学校的老师说,他们只接收生活能完全自理的孩子,我家孩子需要专人陪护,不收。”这位家长说,孩子已经9岁了还没有接受过正式教育,他们几乎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
如何保护农村残疾儿童
应扩大特教学校规模和招生范围
“特教学校的接收能力有限,他们按照办学能力和师资力量有选择性地接收学生可以理解。”王勇说,要想彻底解决中国残疾儿童入学难问题,政府应拿出专项资金,鼓励并支持各级特教学校办学,扩大学校规模、增强师资力量和招生范围,使脑瘫儿童等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适龄残疾儿童能享受到接受义务教育和康复辅导的权利。
加强基层残疾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据《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1)》(此研究获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显示,现在的儿童福利政策虽然项目、规范(或标准)较多,涵盖范围较广,但相对分散和混乱,未能形成全国统一、自成体系、目标明确的国家儿童福利系统。另外,我国缺少国家级的主管儿童福利事务的机构。
对此,王勇认为,各级政府应支持和加强对基层残疾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使得更多的残疾儿童家长在遇到困难时能够找到相应的机构,在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和指导方面得到一定的帮助。
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并尝试进行解决。去年5月30日,国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曾明确表示,各地要在保障孤儿生活的基础上,逐步将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患有重病和罕见病的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纳入关注和工作范围,拓展保障对象。
这对于“高淑珍们”和大多农村残疾儿童来说,无疑是件好事。
“爱心小院”模式或许可以复制
“在目前的条件下,由于政府和市场的供给能力有限,暂时不能为所有的残疾儿童提供完善的福利服务和救助,很多残疾儿童需要国有儿童福利机构之外的力量为他们提供服务,满足他们生存和发展的需求。”王勇分析说,在制度完善之前,类似于“爱心小院”这样的非政府组织大有可为,因为它们不仅为国家解决了部分残疾儿童的教育问题,也提供了一个解决残疾儿童入学和救助的参考模式。
王勇认为,相关部门不妨鼓励成立更多这样的组织,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理论指导以及师资力量帮扶,使得这类非政府组织能够发挥更大的力量。
事实上,高淑珍志愿者团队的“爱心小院”并不是一个孤例。据媒体报道,在我国的其他省份也存在着类似的民间爱心力量:山西省襄汾县六旬的王碧粉夫妇,13年间陆续收养了32名残疾儿童;原平市楼板寨乡西庄村农民夫妇陈天文、郭改然,20年收养残疾幼儿37人;河南省郏县安良镇任庄村六旬老人张保健义务抚养4名残疾弃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