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39名获奖者均为基层群众
6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对39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进行了记功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记者了解到,此次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均来自基层,他们大多从事一线岗位。
在表彰仪式上,浙江省政府对姜继学等13位同志各记一等功,并授予“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各颁发奖金10万元;给韦列萍等26位同志各记一等功,并授予“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各颁发奖金8万元。
据杭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受表彰的先进分子中,有农民、工人、学生、消防战士、退休教师、个体户等,他们有的勇斗歹徒,有的舍己救人,有的勇赴火海。他们中的一些人为了他人和公共财产的安全身负重伤,有13人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韦列萍是杭州市拱墅区东方明艺幼儿园的后勤人员,2010年5月17日上午,她奋不顾身阻止冲向幼儿园的持刀妇女,手臂被刺伤,为民警和保安制服歹徒赢得了宝贵时间。获奖后,韦列萍说,幼儿园小朋友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她只是尽了一份幼儿园工作人员应尽的义务。
淳安“2011.2.5”山林火灾中,杭州机床集团公司员工姜继学、农民姜良青等6人都在第一时间赶往火灾现场扑救火灾,不幸被大火包围,英勇牺牲。
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有关负责人说,大多数获奖者均在事后表示他们见义勇为时“什么也没有想”,就冲了上去,这表明他们的行为是发自内心的本能。社会应该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让见义勇为勇士“冲动一次,光荣一世”。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方列 杨昕
编辑:
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