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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万银行给了两万 金华老太太开开心心还钱

2012年07月13日 08:16:0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到银行取钱,大家一般担心银行给的钱少了,很少有人相信他们会多给钱。”昨天,市民李女士说起自己亲身遭遇“银行多给了钱”时,还是有点不敢相信,怎么会发生这种意外。

 

  网友:一万块换了两根棒棒糖两包塑料袋

  7月11日,网友“muwawa”在论坛发帖称:早上老妈在银行,一万块换了两根棒棒糖两包塑料袋。

  在帖子里,“muwawa”说:

  早上送老妈去市区某银行取钱,一万块的定期存单。几分钟后,老妈拿着两沓钱出来了,一数,有两万。

  “那银行的人还蛮好的,刚才还给我两根棒棒糖。”老妈说:“我去把钱还给她。”

  再出来时,老妈手里拿着两包印有银行广告的塑料袋。

  取一万给两万,银行的临柜昨天晚上肯定没睡醒。

 

  取一万拿出来两万

  昨天下午,我联系上了发帖者“muwawa”。

  “muwawa”姓李,是女白领。

  7月11日上午李女士开车带着儿子送老妈去银行取钱。老妈60多岁了,取的是一张一万元的定期存单,她准备把钱取出来存到其他银行。

  天气热,李女士和儿子坐在车上等,老太太一个人去了银行。

  不久,老太太出来了,还带了两根棒棒糖给外孙:“取钱的时候见柜台上有糖放着,工作人员说让我拿着吃,我说就拿一根给车上小孩子吃吃好了。有个柜台经理模样的人一听,给我找了两根棒棒糖。”

  李女士的儿子拿了棒棒糖很开心,老太太突然问道:“一刀(沓)是多少钱。”

  “应该是一万元一刀。”李女士回答。

  “银行怎么给了两刀?”

  听老妈这么一说,李女士有点意外,这才注意到她手上的确有两沓钱。

  难道也有5000元一刀的?但是根据目测,应该是一万元一刀。保险起见,两人决定数数看,一数,的确是一刀一万。

 

  不是自己的钱不该要

  “我得赶紧拿回去。银行的人蛮好,还给小孩子专门找棒棒糖。”老太太说完拉开车门,一路小跑地就进了银行,比刚才取钱时动作还快。

  过了老半天,见老妈还没出来,李女士在车上等得有点急了,纳闷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正想下车去看看,老太太回来了,手上拿着两包塑料袋,脸上还堆着笑:

  我进去找到刚才那个柜台,问临柜刚才钱是不是给错了啊。

  那人说:“没错啊,把钱给你啦。利息也给你啦。”

  我告诉她多给了一万。那女孩子就呆在那里了。

  当时点钞机上还显示着200,她看了下点钞机说:“哎,真的给多了。”

  我就把钱还啦。边上还有人说我这么好心。

  经理知道后也跑过来了。我想搞个塑料袋把自己的一万元包一下。就问经理有没有塑料袋,经理一下子就给了我两刀塑料袋。

  回到车上,老太太拿着塑料袋很开心,她说“这钱本来就不是我们的,钱不拿回去,小姑娘要吃苦头。还白得了两包塑料袋。”

  李女士说,老妈心肠一直很好,为人善良,知足常乐,这次还是这个样子。

  昨天晚上,李女士提到的银行证实确有此事,虽然多给的钱失而复得,但临柜的小姑娘还是挨了批评。

 

  如果把钱拿走会怎样?

  在“muwawa”的帖子里,不少网友说“阿姨是个好人”。

  有网友表示,阿姨太好心了,既然银行有“离柜概不负责”的告示,就不要管它,把多给的钱带走就是了。

  不过,也有网友说,这笔钱还了好,如果带走了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李女士的母亲毫不犹豫地将钱第一时间送了回去,她的行为善良又好心。

  但是万一有人遇到类似情况,将钱带走会不会产生法律问题?

  浙中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严亮奇说:

  如果顾客不知道银行多给了钱,而将钱带走,从法律上讲没有责任。

  如果知道对方多给了钱,但银行没有发现,没有追究,带走也问题不大。但这涉及道德问题。

  但是,如果银行发现多给了钱要求顾客返还时,顾客应该归还这笔钱。因为这笔钱本不属于顾客个人所有,如果据为己有,拒不归还,就属于不当得利,非法占有。银行可以依法到人民法院起诉。

  所谓“离柜概不负责”,一般以正常交易为前提,钱搞错了,不是正常交易,不适用这种情况。

来源: 杭州网  作者: 见习记者 方志坚  编辑: 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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