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房设博爱基金 绍兴一老人热心助学
重阳节前,89岁的新昌老人陈新宇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他通过公证,承诺自己去世后将捐出唯一一套住房给新昌县红十字会,设立“陈新宇博爱基金”,专门用于帮助贫困学生。这是该县首例房产捐赠,也是我省的第二例房产捐赠。
老人的惊人之举,在陈老的保姆舒阿姨看来是“意料之中”。照顾陈老6年多,舒阿姨从没见过老人给自己买过一件新衣服。“都是亲朋好友送的,日子过得可节俭了,平时不舍得买荤菜,甚至快过期的月饼也不舍得丢掉。”舒阿姨说,直到今年4月,老人因为贫血住院,她才成功说服老人买了几次猪肝和虾。
10多年前,一位四川孩子流落新昌寻找父亲未果,陈老碰见后,每年给他寄学习和生活费用。舒阿姨感慨地说,老人绝大部分工资都用在帮助别人上,这样的好人真不多见。
“他一生坎坷,所以对别人总是充满爱心。”因为年事已高,陈老的口齿不是很清楚,老人好友兼晚辈、新昌县政协秘书长徐跃龙主动给我们讲起了故事。
“老人是一个对大是大非敢于直言的人。”徐跃龙告诉记者,他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已经结识陈新宇,当时他的父亲与陈老同在一个单位工作,陈新宇刚从萧山调回新昌从事合作社的工作。
那时,新昌一些农村出现农民自发包产到户现象,这引起陈新宇的思考,挨家挨户去了解情况。“去的时候本来打算纠正包产到户的做法,后来却被群众和事实说服,变成了坚决主张包产到户。”这种转变是陈新宇自己都始料未及的。
回来后,陈新宇写了两篇关于“包产到户”的文章,各抄写了几份,分别寄给党中央、人民日报社和中共新昌县委,一共寄了8次。为了不连累亲友,他与家人疏远,终身未娶。终于,他的第6封信《重谈包产到户》被《人民日报》内部刊物《读者来信》刊登。
但也因为敢于直言,在后来那段特殊时期,陈新宇受到一系列迫害。直到1979年,他才被撤销“审查”,重回原单位工作。1982年,中共新昌县委为他平反。
去年5月,因为身体状况开始走下坡路,老人开始考虑自己的后事,并找来徐跃龙商量,要把自己位于新昌县南明街道水弄堂的一套百余平方米老宅捐出。“因为老人一直都爱学习,坚信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所以他特别交待设立基金的用途要以助学为主。”徐跃龙告诉记者。
“陈老的一生都在追求真理,我们一定按照陈老的愿望,运作好这个基金。”新昌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潘渌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