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全国模范检察官"柴峥涛 曾挖出狱中贪官余罪 |
浙江在线杭州6月2日讯(记者 施宇翔 实习记者 章丹青 通讯员 范跃红) “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赛优秀辩手”、“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这一系列荣誉称号都属于一个年轻的80后检察官——柴峥涛,现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2001年,柴峥涛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进入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成为一名公诉人。几年后,他调任绍兴市检察院。虽然,十多年来他换过好几个部门,但是至今时间最长的还是公诉工作。这些年,柴峥涛办过很多大案,曾“挖出”在狱中服刑的贪官余罪,让其数罪并罚;和厅级贪官激辩,让对方哑口无言;从江湖骗局中锁定证据,让一审被判无罪的被告人依法获有罪判决。 柴峥涛的同事,绍兴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一处处长陶建军说,柴峥涛有着超越年龄的成熟和干练。2006年,“全国十佳公诉人”评比结束后有专家点评:思路清晰、逻辑严密是柴峥涛最大的特点。 受贿案主角两年后被检察官“挖出”余罪 2010年11月10日上午,王美忠涉嫌贪污国资案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两年前,身为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原局长兼党委书记的王美忠因“动权”,由其平民弟弟王维忠“名正言顺”收钱,两人均被法院判定犯受贿罪,其中王美忠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半。这一案件也是绍兴首例“特定关系人”受贿案。 王美忠在狱中服刑将近两年后,柴峥涛和他的同事又在另外一个案子里“挖出”他涉嫌贪污国资犯罪的新证据。 检方指控,王美忠在担任新昌县七星新区建设管委会主任及下属企业新昌县交通实业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期间,在公司改制之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妻弟何伟峰合谋欺骗、隐瞒,共同侵吞国有资产价值1041余万元。这是建国以来绍兴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案数额最大的一起贪污案。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开庭前连续很多天,柴峥涛都加班到凌晨1、2点,材料准备了厚厚的几本。这个案子连续开了两次庭,前后总共开了4天,对柴峥涛的智力和体力都是一次大挑战,然而,他在庭上的表现一直十分OK。直到最后庭审结束走出法庭,柴峥涛终于累倒了,不停地干呕。 最终,绍兴市中级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定,一审判处王美忠贪污罪有期徒刑十四年半,与前犯的受贿罪所判的六年半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何伟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半。 和正厅贪官激辩让对方哑口无言 原衢州市政协主席郑樟林受贿、滥用职权案是绍兴市检察院办理的领导级别最高的(正厅级)职务犯罪案件。柴峥涛是公诉人。 案件庭审时有300多人旁听,座无虚席,过道都站满了人,全省兄弟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对此案全程观摩。 庭审的一个重要焦点是检察机关指控郑樟林在公司改制过程中,违反规定减免社保费用,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而郑樟林及其辩护人称,为企业减免社保费用是领导集体的意志,而不是郑樟林个人的意志,不存在滥用职权之说。 早有准备的柴峥涛当即反驳说,郑樟林在明知企业社保费用已经得到补助的情况下,仍同意签发减免,让该企业两次受惠。如此做法,不仅没有正确履行领导职责,还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损失,很明显构成滥用职权。 同时,柴峥涛还列举了大量证据,驳得对方哑口无言。后来,一审法院以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郑樟林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中巴车上的小把戏涉嫌诈骗 6被告人最终被依法定罪 近年来,柴峥涛累计办理各类公诉刑事案件300余件,审查案件250余件,其中增诉(捕)被告9人,作出不起诉12人,提起抗诉8件并获改判,所办案件无一错诉、漏诉,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办了这么多案件,柴峥涛却对一个抗诉案件印象很深。案情很简单:绍兴有一个叫章某的人和其余6人合伙在中巴车上设置圈套,引诱他人参与翻红绿牌“赌博”,骗取他人财物。章某等4人还多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拔刀抢劫。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章某及其同伙不构成诈骗罪,只认定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其余6人宣告无罪。6人被宣判无罪,当时在全国来说都是极少有的。检察机关决定抗诉! 抗诉的重任交到柴峥涛手中,他精确地找到了案件的抗点,也就是在本案中,章某等人对所谓的“赌博”能控制输赢。如果证明章某等人能控制输赢,那么章某等人的行为就构成诈骗。柴峥涛还找到并说服曾经参与章某等人犯罪团伙后来退出的孟某作证,证实章某等人作案有“三保险”保证参与的人是不可能赢钱的。这样可以指证章某等人诈骗成立,在此基础上章某等4人对被害人实施殴打的行为就构成了抢劫。 柴峥涛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主要是对司法解释的理解上出现了偏差,最终经法院重审,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被采纳,章某等7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转型提升从业务骨干到综合人才 今年是柴峥涛工作的第13个年头。刚进单位的他还是一个青涩的男孩,如今他有了家庭,还有了两个孩子。最重要的是,经过办案和多个部门的锻炼后,柴峥涛更加成熟。 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柴峥涛在信访窗口挂职锻炼。一年多的时间,他接待信访案件620多起,成功接待化解集体访20余批次,得到了上访群众和信访局领导的高度评价,也有效地提高了他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2011年至今,柴峥涛担任了办公室主任。为拉近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柴峥涛和同事们将原有互联网检务接待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顺应形势发展增设了手机端主页和微信两个交流平台。截至目前,网民浏览量达2.3万余人次,通过直接对话方式交流接待1100人次,提供各种司法答疑服务总计770余人次,通过网上举报中心接收各类案件线索103件,立案41件。 在任办公室主任期间,他组织编写有关药品监管、银行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等信息,被报到最高检察院,还获得了中央领导的批示。 “虽然现在不在办案一线,但我心中对法律的信仰永远不会改变,我愿意在幕后,为绍兴检察事业的发展出一份力。”柴峥涛说。 |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记者 施宇翔 实习记者 章丹青 通讯员 范跃红 编辑:陈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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