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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富境安法为本 “法治浙江”先行先试的探索与经验

2014-10-21 09:45:59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江南 编辑:王健

  若问浙江人最引以为傲之处,那就是务实、敢闯的劲头,更有讲法、守法的精神。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运用于经济社会治理,浙江先行先试。

  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主要领导主持建设“法治浙江”这一省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调研足迹遍及全省40多个乡村、社区。2006年,浙江率先提出建设“法治浙江”,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载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主战略,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等各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尊重和保障人民权益。

  这张“法治浙江”建设的蓝图,浙江历任领导一绘到底,以法治促发展、谋民生、保和谐。八年来,顺应浙江发展新定位、新要求和新机遇,“法治浙江”建设的内涵也不断丰富完善。

  “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真正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说。

  以法治思维推动中心工作

  “成立村级河道保洁队,实行雨污分离;村庄禁养生猪,家禽实行集中圈养。”不久前,衢州市龙游县横山镇脉元村村民代表大会刚刚通过新的村规民约,增加了好几条保护水环境的条文。

  “这就是我们村新修订的‘小宪法’,人人要遵守,互相来监督。”脉元村村支书周志明说。

  今年,浙江打响一场治水攻坚战,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倒逼转型升级,破解“水乡难觅清水”的尴尬。钱塘江上游的龙游县,也是传统生猪养殖基地,县里下决心拆除“低、小、散”养殖场,生态化、工业化治理生猪养殖污染,力保“一江清水出龙游”。河道如何长效保洁、生态如何有效保护?最近,龙游陆续有30多个村,通过法定程序修订村规民约,写入“五水共治”等内容,引导群众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在治水攻坚战中,浙江已有6442公里“垃圾河”、3636公里“黑臭河”得以清理整治。一些多年恶臭浑浊、群众意见强烈的河流,初现水清岸绿的怡人景象。“治水”之所以见实效,不是领导一时“拍脑袋”,也不是光靠行政命令来推动,其中离不开法治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一些地方除了有“河长”,还设有“法制副河长”,宣讲环保法规、解答法律问题;社区法律服务中心、农村法律顾问团等深入矛盾一线,提前介入、同步解决纠纷;去年以来,各地多起因污染环境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也对不法企业形成更大威慑。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将中心工作的推进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试验田、试金石。近年来浙江推进改革发展各项重点工作的背后,都有法治的力量在支撑,建设“法治浙江”,也有了干在实处的大平台、落脚点。

  去年以来浙江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拆除违法建筑,也正因为始终贯穿法治化的治理模式和思路,原本难度很大的拆违工作,也平稳有序推进。

  “搬完屋子里的东西,我就把钥匙交了。”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花鸟港村的钱永民,是村里最早同意拆除自家违法建房的村民之一。“村支书和联村干部上门好几趟,法律规定讲了好几回,《土地管理法》里头确实有一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当时建的时候比着人家都在建,现在看看周围其他村都在拆,不能不服气了。”

  村里排查摸底,总共22户存在这种“一户多宅”的违法建房情况,村支书徐新荣每户人家都要上门三次以上,一条条法律法规解释到位,一幢幢违法建房核实认定,换来一把把钥匙主动上交,一支支工班进驻助拆。

  “改革不依法,天天当被告。”浙江启动“三改一拆”之初,就于制度安排中体现法治的要求。针对“三改一拆”等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96.84%。目前,浙江累计拆除违法建筑2.45亿平方米,新增可用地24.29万亩,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面积2.69亿平方米,超过了3年行动计划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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