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级公立医院改革最新进展 去年全省对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达96亿元
浙江在线09月24日讯 (今日早报记者魏皓奋)
2011年,我省明确提出以“药品零差价”为切入点、以推进优质医疗下沉为重点的改革试点。年底,在6个县(市)率先启动改革试点,2014年4月1日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我省用两年半时间,自下而上,有步骤有计划地实现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报告,“各项改革进展顺利,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全面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去年对公立医院财政补助96亿元
截至2014年,公立医院药占比下降8.7%;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年均增长均为4.5%,得到较好控制;医用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等占医疗收入比例基本没有增加。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连续三年零增长。2014年与改革前的2011年相比,公立医院门急诊和住院人次年均增长9.3%、12.1%,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6.2%。全省公立医院职工平均收入年均增长10.3%,2014年为11.9万元。
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合理上调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后10%的收入差额,由医院通过改进内部管理、加强成本核算等措施自行消化,9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收费补偿,并及时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确保不增加患者负担。
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加大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各级财政补助年均增长17.6%,2014年达96亿元。
89家县级医院与省市级三甲医院
建立了紧密型合作办医关系
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目前,全省已有89家县级医院分别与省、市级三甲医院建立紧密型合作办医关系,覆盖近2/3的县(市、区)。7家省级医院安排医院资金3亿元与部分县(市、区)开展合作投资办医,探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合作后的县级医院服务意识、学科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门急诊量、出院量及手术台次明显增长,县域内就诊率平均提高近5个百分点。
去年以来,省政府先后下发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和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政策意见,通过实施差别化医保支付制度等举措,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先后分三批,在温州、绍兴两市和开展合作办医的25个县(市、区)启动分级诊疗试点。截至今年6月份,全省规范签约人数达到615.2万人。2014年,我省城市医院门急诊量占全省公立医院门急诊总量的37%,比上年下降了1个百分点。
实行药品零差价后
又出现重复检查、过度医疗加剧倾向
2014年,全省已形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到2014年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5151万人,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医改实施以来,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投入年均增长33%,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00元以上,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4%,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近70%;大病患者剩余合规医疗费用至少报销50%,“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明显减少。
“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薄弱;财政投入不足,公立医院逐利机制依然存在;医保政策和监管能力有待完善提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出具的调研报告中,也提到上述问题。
比如,城市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缺乏,医疗能力较为薄弱,门可罗雀;又比如,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尚未全面落实到位。以省立公立医院为例,2014年的财政补助仅占总收入3.58%。
同时,今年新养老金政策出台后,医院又面临要自己筹资缴纳大额养老金的困难。为保障和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改善医疗条件,势必要努力增加创收,许多医院对科室的考核和医务人员的收入分配,实际还是与医疗收入挂钩。实行药品零差价后,又出现重复检查、过度医疗加剧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