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多项政策举措 一对一帮扶保护留守儿童
浙江在线02月26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江晨 通讯员 余刚 刘洪双)我省留守儿童现状如何?面向留守儿童,我省出台了哪些关爱服务举措?接下来,对留守儿童还有什么关爱计划和打算?记者就此专访了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相关负责人。
留守儿童面临的困境
据省民政厅排查,我省目前有农村留守儿童26.56万人,占全省儿童总数的3.3%。其中,学龄前留守儿童(0-6岁)61623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135218人,大龄留守儿童68781人,分别占到留守儿童总数的23.2%、50.91%、25.89%。从地区分布上看,我省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温州、台州、丽水、衢州等山区。
目前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面临五个方面的困境与问题:一是生活困难,部分留守儿童面临营养结构不合理、家务劳动负担重等基础性生活问题;二是照顾留守儿童的祖辈一般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部分代理监护人疏于关照,使得留守儿童教育缺失,出现厌学、逃学、辍学的现象;三是留守儿童因缺少情感交流和心理关怀,出现内心封闭、情感冷漠及行为孤僻的心理障碍;四是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部分留守儿童缺乏是非善恶的判断能力,或沉迷于网络游戏、抽烟喝酒,或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个别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此外,留守儿童溺水、伤亡、被拐卖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多层面建立关爱平台
多年以来,我省一直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2006年9月,开化县率先开展留守儿童保护教育试点,成立浙江省首家“留守儿童俱乐部”,着力打造“留守儿童的乐园、亲情教育的基地、爱心互动的平台”。景宁县依托学校建立“困境及留守儿童之家”,建立了困境和留守儿童档案以及儿童心理咨询室,对困境和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安吉县以社区为平台,发挥“三社联动”作用,积极打造链接政府和社会多方支援,促进困境及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儿童幸福之家”。
在上述地区探索的基础上,从2013年起,我省民政部门建立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开展了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试点工作,将事实无人抚养、自身残疾或患重病的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按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基本生活费,并给予一定的医疗康复补贴,有的地方还给予实际抚养人一定金额的护理补贴。
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
下一步,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将在教育部门现有的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搭建全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现一人一档。留守儿童的信息采集与录入将于今年底完成。
针对留守儿童的保护,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的作用,浙江将建立“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民政、教育、妇联、文明办、团委、关工委、公安等部门参与,定期开展联席会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健全政府、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在留守儿童集中的村和社区,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和一对一联络帮扶制度,确保每个留守儿童都有专人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