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半年,浙江百姓依法维权有哪些新变化
浙江在线7月21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金春华)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日前,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下发通知,将杭州作为试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国内唯一城市。杭州将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法律援助的标准化、规范化,并由专家对每个援助案件进行评估。
这不是浙江仅有的成果。近年来,全省各地致力于推广普及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去年底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更是让老百姓依法用法有了底气。
景元路21号,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心主任林鉴永和工作人员郑亦依、赵小光,习惯地称呼他们的这个工作场地为“法律便利店”。
“法律便利店”,究竟有多便利?最近,他们接待了4位市民。带着一肚子疑问而来的求助者,因他们耐心细致的解释,踏踏实实地回去了。
这些发生在“便利店”里的故事,也许能给此刻需要得到法律援助的你以启迪。
问题一: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门槛降低,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
4名求助者中,年龄最大的老周今年77岁了,退休前在一家国企工作了38年。但企业最后认定他的工龄只有22年,退休工资因此少了一大块。
“听说只有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人才能申请援助。我现在退休工资3000元,老太婆没收入,我们家这样的情况,能申请援助吗?”刚一落座,老周开门见山。
“您的情况正好符合省里这次新出台的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林鉴永有备而来,他说,去年底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贴近百姓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的申请门槛,根据“70岁以上老年人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需再出具经济困难证明”这一条,老周符合申请条件。
林鉴永一席话,说得老周眉头舒展。在一旁的老钱却忍不住了,“我今年46岁,也不是贫困户,我就不能找你们求助了吗?”
原来,老钱曾是开大货车跑长途的司机。前年出了交通事故,为医治伤病欠了不少债。法院缺席宣判他要赔给委托运输方1万多元钱。现在判决生效了,老钱却觉得法院事实认定有问题,想重新打官司。但如果请律师,相关收费不低,他又承担不起费用。
“您的情况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现在新的政策已经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决又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了。”林鉴永建议老钱把判决书和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后送到该中心。如果有理有据,中心将指派律师,免费为老钱代理,向法院提出申诉。
“以后凡是涉及到劳动合同纠纷、因家庭暴力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妇老残未成年人等问题的,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而且,经济困难认定方式简化了很多,以后持有下岗职工失业证的群众也可以申请到法律援助。”郑亦依做了补充。
问题二:法律援助可以帮我们做什么?
——法律援助服务内容大大增加
老周和老钱都得到了满意的答复,轮到孙女士提问了。
孙女士家有两套房子,一套租给了外来务工者郑某。三伏天到了,用电量大增,孙女士专门找维修师傅到出租房查看电路有没有问题,没想到却发现郑某又偷偷把部分房间租给了他的两个老乡,一套房子里挤得满满当当。
“我60多岁了,也不识几个字,不知道这个情况该怎么办?之前我跟这个郑某没有签合同,只是嘴巴上讲讲的。我的几个‘小姐妹’让我来找你们律师问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孙女士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您这个问题也能够得到解决。”郑亦依拿出一本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的小册子介绍说,根据新政策,法律援助将对经济状况未达到困难标准,但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清楚、维权难度不大的案件,提供代书服务;对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基础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通过法律救济路径指引、证据取得指导等方式,开展法律维权辅导服务,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可我没有时间也不会写状纸,怎么办?”孙女士还是有些顾虑。
“您这个问题可以委托给我们的工作人员,他们都是科班出身的,写诉状没问题,有什么后续问题也可以电话联系。”林鉴永忙解释道,他们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了很多种便民服务,对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的受援人提供电话申请、上门服务、网络服务等。
3位来访者的问题都得到了满意的答复,李女士也看到了希望。她家两个孩子,大儿子半年前打架伤人被判了刑,现在想好好表现争取减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小儿子刚上高中,却因为乱放鞭炮把邻居一个小孩炸伤了,目前关押在派出所。“这件事情要是上了法庭,传了出去,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脸面出门。”李女士说着抹起了眼泪。
郑亦依安慰她说:“现在我们在监狱和看守所都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会经常开展一些法律咨询活动,如果您大儿子有需要,可以提出申请。您小儿子应该还未成年吧?法律对未成年人审判等程序有相关保密规定的。而且,现在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法律援助也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机制,我们可以帮助您联系援助律师。”
问题三:怎样让群众相信法律援助的作用?
——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短板有待补齐
聊了将近一下午,4个人都得到了满意的答复。送走了他们,林鉴永又把郑亦依和赵小光叫到一起,总结分析刚才讨论的内容,并针对日前出台的《意见》,再次进行讨论。
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是关键。“我们法律援助中心要提供一整套标准化服务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要让老百姓一看就明白我们是做什么的,是怎么帮助他们的,也要让我们的工作经受得住审查和监督。”林鉴永指着《意见》中“制定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标准和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等内容。
法律援助是无偿服务,因此有些人担心法律援助律师的办案水平、服务质量比不上花钱聘请来的律师,这一顾虑可以理解。但也正因如此,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郑亦依说:“通过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合格案件,努力提高优秀案件的比例,体现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真正发挥法律援助作用,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与普通付费案件同等的法律服务至关重要。”
赵小光平时对“互联网+”颇有研究,他补充说,《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这种“互联网+”的法律援助模式,对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的效率和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该高标准完成。
“确实,我们的法律援助还要做得更好。但目前法律援助也存在几个短板,你们知道吗?”林鉴永听了他们的讨论,抛出了一个问题。
“经费首先要得到保障,人员队伍也要加紧培养起来。”郑亦依说。据悉,我省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现在主要由律师事务所承担,一些法律援助中心也有自己的援助律师作为补充,但由于对援助律师的办案补贴相对偏低,一定程度上导致资深律师参与较少、对年轻律师传帮带不够的现状。
此外,对法律援助的宣传也是一个短板。
“现在还是有不少群众不知道有法律援助。”赵小光说,有些人不相信律师、不相信法律,有一个原因是法律比较专业,当事人又找不到合适的人帮忙,导致了“滥诉”等现象,特别是像老钱这种不服人民法院终审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等申诉案件明显增加。
“但是,申诉有没有道理、请求是否正当、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如果没有专业人士的帮助,只会给当事人带来麻烦,也增加了司法成本。”赵小光说,法律援助的相关宣传也要跟上,要吸引群众通过法律援助,变“有事情找政府”为“有事情找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