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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标识 浙江给入河排放口配“身份证”

2016-09-28 10:01:07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江帆  编辑: 石溪(实习)

  摸清入河排污(水)口,进行规范化标识,是今年省治水办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的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9月27日,全省入河排污(水)口标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绍兴柯桥召开。

  据悉,这项行动的总目标是到2016年底,全省所有入河排污(水)口完成标识牌设置,非法排污口基本清理。目前,入河排放口标识工作已被纳入今年省对市“五水共治”年度考核的内容。下一步,省治水办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查。

  入河排污(水)口有了标识牌之后,就相当于有了“身份证”。标识牌一般包含入河排污(水)口名称、主要污染源、整改目标、监督电话等信息,要求附着在入河排污(水)口附近。入河排放口是污染物进入水体的主要通道。管住了排放口,就管住了入河污染物,从根源上保障了河道水质。

  在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记者看到娄宫江的各个入河排污(水)口已经分别挂上了娄宫小区1号雨水口、国际公寓2号雨污混排口等标识牌。在娄宫江沿河的河长牌边,还新竖起了入河排污(水)口示意图,沿河的生活区排水口、企业排水口、农田排水口分别用蓝色、红色和绿色编号标注。据介绍,通过排查,兰亭镇已经修复了娄宫江两处混入排水口的破损污水管,封堵废弃排水口8处、沿河私设排水口11处。

  “我们采用河长普查、专项核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调查摸底,确保全面。”柯桥区治水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柯桥区已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全区854条河道共排查出入河排污(水)口12407个。目前,柯桥进入清理整治阶段,重点整治的27个工业园区,已有21个实现纳管排放,剩余6个将于10月底完成。同时,柯桥区不仅在每个入河排污(水)口张贴标识,还对重点河道绘制了整条河道的入河排污(水)口位置图,同步张贴到河长公示牌边,便于河长巡查和群众监督。

  “当前,我们正处在水质改善过程中,要进一步改善水质,必须实行精细化管理,管住一个个入河排污口。”省治水办副主任王以淼介绍说,治水进入第三年,工作逐步从突击向常态、治标向治本转变。开展入河排污(水)口行动,正是推动这两大转变的重要切入点。

  前期摸清家底之后,重责更在清理整治。入河排污(水)口标识行动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入河排放口的排查、整顿和标识三大项。省治水办建议,对于排查出来的入河排污(水)口采取分类处置,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保留、封堵、治理等不同措施,进行清理、整治和规范:对于发现的私设排水口、废弃排水口、污水排放口等,建议一经发现立即封堵;对排摸出的雨污混排口,建议实行挂牌整改、销号管理等;对于纯雨水排放口,建议在查清管网走向、核实无污染源的前提下,实行规范保留。

  在前期入河排污(水)口排查中,各地普遍发现一些难点:入河排污(水)口审批工作相对滞后,牵涉到水利、城建、环保等诸多部门;水下排口相对难准确找到;有些排口本身就很小,标识牌难以附着,而水下的排口更是无处附着;部分地区地下排水管线混乱、隐蔽性强,短期内查清污染源头存在较大困难等。

  下一步,省治水办建议,各地充分发挥河长APP、“河长制”管理信息化平台、无人机及管道机器人等智能化、信息化手段作用,结合“清三河”防反弹隐患排查,对各县区入河排污(水)口排查开展定期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做到督查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整改;建立入河排污(水)口长效管理机制,依托“河长制”,落实河长的“管、治、保”责任;完善各方联动、公众参与监督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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