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两市九县区新入选国家生态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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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环保部发布《关于授予浙江省杭州市等40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的公告》,决定授予包括湖州市、南浔区在内的40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其中包括,我省杭州、湖州2个市;杭州市萧山区、富阳区,湖州市南浔区,宁波市江北区、北仑区,嵊泗县,岱山县,缙云县,文成县等9个县(区)。
记者从省环保厅生态处了解到,我省已经成功创建36个国家生态市、县、区,数量居全国前列。值得注意的是,至此,湖州市成为全国目前唯一一个国家生态县区全覆盖的地级市。
湖州市是“两山”重要思想诞生地和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在确立“生态立市”战略后,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作举措,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之路,初步实现了经济发展比较快、生态保持比较好、城乡发展比较协调、生态文明全省领先的新局面。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将湖州市确定为全国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5个试点地区之一。截至目前,湖州市已经编制完成了全国第一张比较系统完整的市、县(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也正在开展。
同时,湖州市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方案也已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级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并发布《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对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制度建设和生态文化弘扬等方面从法律层面作出全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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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国家生态市、县、区时间表及名单:
2006年6月安吉
2011年7月义乌市、临安市、桐庐县、磐安县、开化县
2014年5月德清县、嘉善县、杭州市西湖区、宁波市镇海区、洞头县、天台县、长兴县、云和县、遂昌县、泰顺县
2016年1月杭州市余杭区,淳安县,宁海县,仙居县,庆元县
2016年4月杭州市江干区、象山县、新昌县、湖州市吴兴区
2016年10月杭州市,湖州市,杭州市萧山区,湖州市南浔区,宁波市江北区、北仑区,富阳区,嵊泗县,岱山县,缙云县,文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