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浙江每户都有签约医生 服务将更贴心
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沈晶晶 通讯员 林莉 张杨燕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今后五年,我省卫生计生工作做什么、如何做?如何保障群众健康、增强获得感?近日,省发改委和省卫计委联合印发《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人人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更加完善、更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人口健康服务,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综合实力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接近高收入国家水平。
百姓更健康
人均期望寿命78.5岁
“十三五”期间,我省提出人均主要健康指标要达到或接近高收入国家水平,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5岁,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每10万人9.5人和0.85%以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高于全国9.48%的水平。
高水平打造健康浙江,首先要补齐短板,儿科、妇产科、精神科、传染病、肿瘤等领域是重点。
此前,妇产科、儿科医生紧缺问题广受关注,这也直接关系到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控制。《规划》明确,要加强专业人员培养与使用,提升儿童急救和孕产妇危重救治能力。针对一些重大出生缺陷疾病,实现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全省覆盖,常见出生缺陷发生率位于全国最低水平。
经济社会转型期,居民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等方面存在诸多挑战,《规划》指出全省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每10万人3.8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
围绕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以及突发灾难,《规划》要求构建全省医防整合系统。到2020年,完成省级综合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快速反应队伍和浙北、浙南、浙东、浙西和浙中五大卫生应急综合保障基地建设。
医改更深入
设40个区域专病中心
针对优质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继续推动医疗体系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优化城乡区域资源配置。
城市医疗资源要减量。“十三五”期间,各级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建城市综合性医院。同时,城市公立医院规模须严格控制,省级综合性医院单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床位数,市级不超过1200张床位数,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县域医疗资源要增量。每个县(市、区)重点办好1家综合医院和1家中医类医院,并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现村级医疗卫生全覆盖。2020年,我省每千人县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2.91张,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构建有序就医格局,省、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医疗机构的功能也必须厘清。
《规划》指出,我省将加快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四大省级医学中心、舟山群岛新区省级医学副中心建设。到2020年,全省共设立40个病种的区域专病中心,力争在器官移植、心血管病、微创外科、肿瘤精准治疗等领域实现全国领先、与国际接轨。
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80%以上的县(市、区)实现基于该平台的全科签约、预约转诊、区域诊疗、远程医疗以及医疗机构传染病、慢病实时报告等功能。
服务更贴心
改善居民就医体验
记者注意到,“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一项重点内容。《规划》提出,要在全省推进医学人文建设,开展人文关怀、医患沟通技巧等专题培训活动。到2020年,建立医患友好度指标体系,医疗机构普遍开展医患友好度评估,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同时,通过持续的医疗质量改进,如在全省公立医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日间手术,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推广预约转诊、诊间结算、移动设备支付等,改善居民就医体验。
城乡统筹的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正在深刻改变基层卫生服务的内涵。今后5年,我省将全面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服务,规范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医生。责任医生门诊和服务费用,将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个人按比例分担。
《规划》还将社会办医发展项目列为优化我省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提出要按照常住人口每千户不低于1.5张床位的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支持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发展2至3家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社会办医机构。
《规划》还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健康产业,如第三方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医药电商等,推动健康服务新型业态发展,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