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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调?怎样调?如何推进?三问桐乡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2017年08月27日 12:40:3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宋彬彬 市委报道组 魏衍方

  二问: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具体如何调?

  在去年年底召开的桐乡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就提出,“稳妥推进体制改革,优化空间布局,理顺管理机制。”

  经过桐乡市委、市政府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进行论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撤销龙翔街道建制,将原龙翔街道管辖的区域和濮院镇所辖的西浜村划归乌镇镇管辖;调整后,乌镇镇辖 4个社区、26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昭明路1号);濮院镇辖 5个社区、1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广场路1号)。

  撤销高桥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市政府直辖,并在此区域内设立高桥街道。调整后,高桥街道辖1个社区、 15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高架路68号(原高桥镇政府驻地)。

  行政区划调整后,市辖濮院、屠甸、崇福、洲泉、大麻、河山、乌镇、石门等8个镇,城区设梧桐、凤鸣、高桥3个街道。

  同时,同步对桐乡经济开发区和高桥街道实施“区街合一”管理体制。

  调整城市开发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振东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桐乡市城区开发管理委员会。在桐乡市公益事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振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合并组建新的市级开发平台公司“桐乡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市城区开发管理委员会与桐乡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署办公。

  三问:如何推进行政区划及相关管理体制机制调整工作?

  盛勇军说,全市上下一定要深刻认识本次调整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工作。在桐乡经济开发区和高桥街道“区街合一”管理体制的实施过程中,要拉大框架,创新开发建设管理体制和人事管理模式。在城市开发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调整中,相关机构和体制机制要调整到位,明确职责。涉及调整的镇街区要加强内区域内原有集镇、工业园区和企业的服务与管理,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持、发展原有集镇的功能,并做好相关交接工作。至此,以乌镇大道为轴,南部“大开发区”、北部“大乌镇”、中部“大城区”三大组团发展的空间格局已经形成。接下来,要一手抓好调整,一手抓好发展,确保调整后的“新空间”能真正创出“大格局”,成就“大事业”。

  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实施。部分镇街区行政区划及相关管理体制机制调整工作是当前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力以赴,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切实加强领导。相关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指导组要指导、督促、协调好相关工作的开展。涉及的开发区、高桥等9个主体领导班子要对本地区的调整工作负总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其他主体也要按照工作总部署,为调整工作有序推进创造良好环境。要充分形成合力。在调整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群策群力、尽心尽职;组织人事、财政、政法等有关部门要围绕大局,支持、服务好这次调整工作。要确保大局稳定,保障工作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稳定。还要严明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等各项纪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严格把关。

  盛勇军强调,这次调整,拉大了平台框架、优化了空间布局、理顺了体制机制,为下一步的大发展打下了基础。但绝不能因此而分散抓经济工作的精力,绝不能因此而放慢发展的步伐,绝不能因此而影响全年目标的完成。全市上下要负重拼搏、形成倍增效应,真正把这次部分镇街区行政区划及相关管理体制机制调整工作带来的红利释放出来。

责任编辑: 朱小燕

标签: 桐乡;乌镇;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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